格尔诺布尔先进新技术创新园(GIANT园区)鸟瞰图。图片来源:法国原子能及可再生能源委员会
与大多数设立在美国硅谷、巴黎等各类创新资源云集的大都市科创中心相比,“格勒科创模式”的成功更令人深思。
从历史维度来看,在法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大型公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产业界等70余年的共同努力下,格勒不但扭转了原本在区位、人才、科学设施等方面的相对劣势,而且发展成为吸引各类创新资源、独具特色的世界一流创新高地,它的成功既是法国政府战后举国体制科技创新组织模式的“缩影”,也是一流科创中心建设的一部活“教材”,其成功经验可归纳为:
政府战略定位清晰 国家意志贯彻到位
格勒科学中心的成功表面上看是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逆袭,但本质是法国国家意志和战略需求的实现。二战后,法国将民用核能、航空航天、电子通讯等列为战略性重点发展领域,围绕以上目标,法国政府利用中央集权制的体制优势对全法科研布局和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和配置。
格勒科学中心的迅速崛起,折射出法国在民用核能研究和信息技术领域清晰的发展思路以及迫切的战略需求,也客观反映当时法国政府将格勒打造成为巴黎之外另一科学中心的巨大决心和举国体制保障,若非如此,不可能在当时短短几年,法国两家最著名的大型公立科研机构CNRS和CEA大规模入驻格勒,启动建设了包括3座民用研究反应堆在内的若干大型科研设施,这种推进速度彰显法国政府在“光荣30年”黄金发展期卓著的顶层设计能力和果断有力的政策执行力。
坚持学科聚焦 保持战略定力
格勒科学中心70余年发展历程充分说明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绝非一蹴而就的突击性任务,而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培育过程。格勒在全球能源和信息科学领域的成就得益于国家、地方、高教与科研部门、产业界等数十年磨一剑的战略定力,以及一贯的政策延续性,从而使格勒在学科纵深发展和横向交叉相得益彰、卓越科学和模式创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跨机构协同创新体系完善 跨学科深度融合机制灵活
格勒科学中心的成功一方面得益于法国开放自由的科研组织模式,另一方面得益于格勒产业界与研究部门、高等院校在创新链互补互利的契约化合作传统,将企业的研发内需与高校和研究部门的成果转化紧密结合。根据法律规定,法国从事科研、高等教育等职业的人员均为国家公职人员,薪酬待遇均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执行,在学历和入职时间相同的情况下,不同机构或高校之间待遇并无明显差异,避免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过程中因个体薪酬差异引起的不平衡心理。同时,法国科研机构和高校合作非常紧密,实现了高等教育与研究的深度融合。此外,法国政府还出台法律,允许公职人员到相应企业兼职或技术支持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创新,企业也可派遣研发人员到相应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发。
坚持开放创新战略 打造国际化创新氛围
从历史维度看,劳厄-郎之万中子研究所、欧洲同步辐射光源、欧洲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等全球一流的国际大科学装置为格勒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发挥了基础平台作用,但更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是格勒从此迈入国际化发展、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新纪元。大科学装置群所营造的国际化多元创新氛围、每年数以万计活跃在全球科技发展最前沿的一流人才及其彼此之间的思想碰撞,不断为格勒高水平发展补充新鲜血液。因此,科创中心建设的本质在于“筑巢引凤”,关键在于共享全球创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