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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不良习惯”将你的个人信息全部曝光

“移动互联时代,该怎样保护个人信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刚刚结束,关于如何切实保障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的讨论引来各方聚焦。哪些不良使用习惯会导致手机防护尽失、网络用户个人信息被“劫”?加固网络个人信息“城防”有何关键词?哪些隐患仍在威胁网络个人信息安全?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3个不良习惯或丢光 全部个人信息

《2019全国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统计报告》显示,近四成网民认为,网络个人信息泄露非常多和比较多;近六成网民更曾遭遇过个人信息被侵犯。不仅如此,专家表示,个人信息遭泄露人群中,手机网民是“重灾区”。记者调查发现,这与几种手机不良使用习惯直接相关。

——掉以轻心,随意扫描二维码,下载可疑应用软件。

“这是我们的创业项目,您扫描一下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就可以获得我们的小礼品。”如此“地推”场景,相信并不陌生。一些人或为支持年轻人创业热情或认为领取小礼品“有利可图”而同意扫描。殊不知,无论动机如何不同,他们手机上的个人信息都面临相同的泄露风险。网络安全专家告诉记者,一些二维码包含木马病毒,可窃取和修改设备内重要信息。不法分子还可能以此远程遥控用户手机,实现开启摄像头、麦克风、定位等操作。

——因小失大,轻信“试睡”“体验”等“免费套路”。

——被逼无奈或盲目授权,忽视手机App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

“如要继续使用本软件,请提供相应授权。”不少App通过“不同意就不准用”的“霸王条款”过度索权,给用户个人信息造成重大风险。

标准模糊、霸王条款、隐蔽收集等潜在风险仍存

多位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当前在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发力”已成常态,但仍有潜在风险有待排除。

相关保护措施的标准是什么?如何把握?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综合处处长唐鑫认为,移动互联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应该“标准先行”,既不能“没标准”,也不能“标准总变”。他认为,App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涉及手机制造商、手机应用开发商、应用商店等多主体,因此有必要打通各环节,做到行业协调、综合治理。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当前经营者通过“不同意就不准用”等“霸王条款”变相强制采集用户信息问题泛滥,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后往往存在举证难、维权难等问题。对此,不仅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实际监管、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国家更应针对侵权“顽症”制定完善相关规则。

机构协同、精细立法、严厉打击

今年1月25日,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有关方面开始从机构协同、精细立法、刑事打击等几个关键方面加大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另一方面,今年5月以来,国家网信办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出台《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其中,《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网络运营者以经营为目的收集重要数据和个人敏感信息的,应向所在地网信部门备案。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得到消息,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

此外,公安部在今年的“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将打击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作为行动重点,各地公安机关侦破一批典型案件并向社会通报,相关违规企业被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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